Post By:2019/11/12 13:49:28
绥中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绥中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大台山农场一队新区相关地块
3、项目负责单位: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经营年限:30年(含建设期)
5、项目建设期限:18个月
6、工程建设的意义:当今社会环境卫生已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首要考虑条件,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对环境保护两方面考虑,绥中县将拟于大台山农场一队新区相关地块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垃圾焚烧发电成为当前垃圾处理最佳方式,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不仅为垃圾处置提供了新的方向还节约了土地资源、变废为宝,将弃之不用的垃圾变为了家家户户离不开的“电”,为城市电荒提供新的支持。
二、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辽宁省绥中县金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塔山路14-5-7号 邮政编码:1252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29-6739777
电子邮箱:649108088@qq.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对工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工程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工程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 (2)本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3)工程建设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4)对本工程的态度
(5)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1、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价工作的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2、截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绥中县金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