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1/7/2 15:23:49
尊敬的绥中居民、敬爱的绥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今日,我怀着十分感恩的心境,写下这封感谢信。我要衷心地感谢绥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同志们,尤其是孙永亚警官和王迪警官。
我于2021年6月28日,早上7点40分左右,骑着电动车赶往工作地点,一辆与我同向行驶的小型客车(车号辽PY8569)将我撞倒并致使我中度受伤。由于当时伤势突出,我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留下的现场事宜,便交由孙、王两位警官亲自处理。
在我被及时救治并住院观察的两天中,警官多次致电给我,对我的伤势表示关心和慰问,并及时向我同步案情的进度,这大大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昨天,我被通知去交警队。两位警官贴心地扶我上车下车,还为我支付了打车的费用,让我非常感动。这么好的警官为绥中县城服务,为绥中的人民服务,真是我们绥中人民的荣幸。
作为县城居民,孙永亚和王迪警官的好我无以为报,只有在建党70周年的今天,写封感谢信来表达对他们的感激之情,以及对绥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感激之情,谢谢警队为我们培育出这么优秀的警官。谢谢你们为县城居民提供的良好环境,谢谢你们为居民的服务精神!
2021年7月1日
致谢者:聂女士